赴美生子签证三次被拒。今天这位妈妈的续签三次面谈被拒签的经历,来给妈妈分享下续签的注意事项。这位妈妈本身就不应该被拒签的,就因为自我感觉太良好,没有经过任何的培训,结果徒增了3次拒签经历。希望妈妈引以为戒,不要重蹈覆辙。
妈妈的基本情况:
持b2旅游签证入境美
国生孩子,续签3次,面谈3次,都被拒签,现在求助我们,下面这位妈妈分享的面谈过程。
客户自述:因为4年之内免面签,所以老公帮我在网上填了ds3053表格,ds160表格有一栏是在“在美国有无直系亲属”,本着诚实的原则,因为宝宝确实出生在美国,所以填“有”。结果老公的签证过了,我被给到一张黄单子要求面谈。
纠错:1、很多申请人对于这一栏等理解多都有错误,请注意,这里提问的是“在美国是否有…”。意思即你这个直系亲属目前是否生活在美国。你虽然有个
美国孩子,但没在美国生活,你完全可以填“否”,怎么大家会理解成需要填“有”呢?
如果
美国签证官想知道你是否有个拥有美国护照的亲属,应该是这样问“您是否有具有美国国籍的直系亲属?”但表上并不是这么问的。
我们还需要想一想,美国人为什么要问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很简单,160表除了要了解你是个好人外,就是要了解你是否具有移民倾向。因此,很多问题都是围绕这个关键点来提问的。
试想,签证官了解你是否有个拥有美国国籍的亲属,对于他判断你是否具有移民倾向有何帮助吗?假如你有个美国亲戚,但他一直在非洲生活,对于你移民美国会有任何帮助吗?显然没有。只有这个亲戚在美国本土,你去找他,才对你移民美国这个动机有作用。因此,你这个亲戚和你是什么关系,他是否在美,才是他真正要关心的。他难道会因为你有个美国国籍而远在撒哈拉沙漠里生活着的一个人而说你有移民倾向?逻辑不通啊。
请记住,VO判断是否给你签证的唯一标准就是你是否具有移民倾向!
因此,问题的根源在于,如果你填写了“有”,在VO看来,你的情况是这样的:
你有个小孩,持美国护照并生活在美国,而你生活在中国。
按照人伦常理,一个小孩,就应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接受父母的照顾和监护,如无特殊情况的话。这是天经地义,也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但现在,孩子和父母分离了,分别生活在两个国家,这有悖人伦常理,为什么会这样?一定是有什么特殊原因。
这时,你来申请签证要去美国?为什么?很明显你有可能借助你孩子是美国公民这一点留在美国不回来了。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移民倾向了。这么明摆着的事情,只有一个字:拒!
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你填写“有”,就是所答非所问。或者说,你填写“有”才是在欺骗。而你认为诚实回答的后果反而是在欺骗,而且还给VO提供了一个确凿的证据,一个违反常理的事实来显示你就是有移民倾向。这么做等于自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所以妈妈们千万不要没事找事去填“有”。这不是诚实,因为理解错误反倒造成了欺骗。
第一次面谈:
vo:你有一个美国公民的女儿对吗?
客户:对的
vo:女儿护照带了吗?
客户:带了。然后递上
vo:医院的清单带了吗?
客户:没有,那个黄色单子上没有要求让我带呀!
vo: 好的,你确定你是自费在那边生孩子的吗?
客户:对的
vo:好的,那你把生孩子的自费单据带好再来一趟。
客户:那我接下来还能碰到你吗?
vo:随便你找谁都可以。
纠错:这个妈妈运气算已经很好了,一般遇到这种填了在没有有直系亲属的情况,都会被直接拒签了,这位vo还给了妈妈机会,只要证明在美国生孩子自费,就给过。遗憾的是,这位妈妈在无任何准备,也没有经过任何指导的情况下就前去面谈,连最基本的资料都没准备好,能给过吗??所以我们再次提醒各位妈妈一句:续签一旦被要求面谈,请一定要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包括准备的材料,包括面谈的技巧,都要有充分的准备。
妈妈自述:中间因为太忙,就隔了4天带了资料过去重新面谈。当时就天真的想着每个vo的评判标准总是一样的,所以不管找那个vo都一样的。结果那天去的时候,看到之前那个vo也确实不在,所以就哪个窗口轮到我,我就过去了。结果这个vo什么都没看,也没有问我要清单。
纠错:不同的vo,判断的方式方法完全不一样,所以面谈当天遇到一个好的vo也非常重要。当然我们要有百分百的准备去应对任何一个vo!
第二次面谈:
vo:你上次来签证,你是跟团的?后来为什么没跟团?
客户:因为各方面的情况不允许不方便。
vo:你被拒签了。
客户:为什么?
vo:因为你撒谎了。
客户:我怎么撒谎了?
vo:你当时签证是跟团走,那就应该跟团,不应该个人走。给了我白纸。
纠错:这种情况在所有续签被拒签的案例当中都没有遇到过,只能说明这个vo太苛刻了。因为有些妈妈办了签证后因为各种原因没去成,只要不是每次这样,都还在可解释范围内的。
妈妈自述:隔了1年之后,我重新去面谈,再去签证的时候,我说的情况很明确,就直接说去考察买房。特意写了一封信,说明了前面的情况,大概内容就是在国内的工作资产情况,然后提到当初怀孕的时候办了签证,因为身体原因没跟团去,包括后来生完宝宝后,最近几年不会去美国等基本情况做了介绍。
纠错:这位妈妈从头到尾犯的错误就是不从vo考虑的问题出发,自己想当然做一些无用的事情。比如这份信,其中提到的最近几年不会去美国的情况,完全是没有任何的作用,你自己说不去就不去吗,既然已经有个美国公民的孩子了,你怎么能保证你不去美国?
第三次面谈:
vo:你不要再申请这一类到签证了
客户:为什么
vo:因为你现在的女儿是美国公民,你是不可能没有移民倾向的,虽然你跟我说几年内不会去美国,但是这只是你个人的说法。但是你女儿确实是美国公民,你也总会成为美国公民的,这只是时间的问题。B1b2是不会颁给有任何移民倾向的人的。所以你不适合这种类型的签证。
客户:那我适合哪种类型的签证。
vo:你可以去咨询下移民。不好意思,我们不能给你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