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产子政策
每个人都有好奇感,不然,每当接触一件新鲜事物后,总习惯透过现象,去刨根问底,追根溯源。只有了解一件事物,它的初衷、了解它的发展、了解它的态度,才能避免盲人摸象,才能做出一个相对于目前局面的较为正确的决定;而不是一味的听信谣言,断章取义,像小马过河一样,极左的以为形势一片大好或极右的以为风险重重。
我相信想要的妈妈们也会有各种问题,也想要把它摸索清楚,下面由跟大家来分享这些还原政策问题。
一、是哪项法律规定,使得我们可以在美国生子,孩子即为美国公民? 首先,可以使我们来到美国生子并且出生的孩子既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法规是:于186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这样写道:“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司法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这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落地公民权”或“出生公民权”。
二、是不是只有美国有“落地公民权”呢?其他国家有相关法律么?总共有哪些国家有“落地公民权”?
其次,是不是只有美国有这项政策呢?世界各国在出生公民权方面的制度都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什么近几年想通过境外生子获得出生地国籍的家庭绝大多数选择美国作为婴儿出生地?
目前世界各国在出生公民权方面有3种制度:
1.地缘原则,即出生地原则,指的是一个婴儿出生在哪个国家,即成为哪个国家的公民;这就是传说中的落地国籍。
2.血缘原则,即婴儿出生时自动取得其父亲或母亲的国籍,与出生地无关; 3.混合原则,即将血缘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结合起来以确定出生婴儿的国籍。 想通过境外生子让孩子获得出生地国籍,必须选择那些承认落地国籍的国家。据美国政府部门汇编的材料,承认落地国籍(公民或居民身份)的国家和地区有如下46个:
1.中、南美洲
2.北美洲
3.非洲
4.欧洲(欧洲并无绝对无条件承认落地国籍的国家,但法国和德国有条件地承认落地国籍)
1)FRANCE法国(法国出生的、父母是外国人的孩子,必须符合两项条件,即到达成年时居住在法国,并从11岁起至少在法国连续居住满5年,才可自动获得法国籍。)
2)GERMANY德国(德国出生的外籍人子女,只要其外籍父母中一方在德已连续且合法居住8年以上,并已获得在德永久居留权至少3年,其自出生之日起自动享有德国国籍;待其成长至23岁后,必须在德国国籍和其外籍父母国籍中选择其一:如果选择德国国籍,必须按照德国政府的要求提交放弃其他国籍的书面证明。)
三、美国产子政策美国的“落地公民权”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指定的呢?
确定了美国作为首选之后,我们再来瞧瞧美国的“落地公民权”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指定的呢?
1868年,“出生公民权”本意为了结束奴隶制、纠正美国没能解放黑奴这一历史错误而作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条款之一被国会批准写入美国宪法。
实际中,除了外国驻美外交官和外国入侵军队成员因为享有豁免权,其在美所生子女不拥有美国国籍外,其他在美外国人因为都要遵守美国法律,其在美所生子女自动拥有美国国籍。
如今,“出生公民权”因为美国带来了大量外国公民赴美生子占用社会资源而饱受诟病;但140多年前,这项政策的出台却因保护了内战后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而在全美广为世人称道。
以上是德堡美育和大家分享的赴美生子政策问题,想要了解更多的去美国生孩子情况,德堡美育美国生活体验中心,开启纯正美国生活!现在,我们就在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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